公寓漏水,不满管理层的表现,发展商缺陷维修,如何解决?


城市人很多都居住在公寓,相信对业主拖欠管理费、管理层未尽责任、漏水由谁负责等等问题已经不新鲜。这些琐碎问题总令人头痛不已。
因此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Strata Management Act 2013)在2015年6月正式生效,由分层管理仲裁庭(Strata Managment Tribunal)负责审判相关纠纷。
其目的为以最低的成本和费用,解决分层管理的问题和纠纷。

所有关于分层管理的问题,都可寻找分层管理仲裁庭解决,提出控诉只需100令吉(商业机构如:公司或发展商需200令吉),所诉求的款项必须少于25万令吉,诉讼案可在60天内解决。

分层管理仲裁庭普遍接受的诉求种类包括:
•拖欠管理费。
•不满管理层的表现。
•发展商缺陷维修。
•废止常年大会。
•单位业主关于漏水的纠纷。
•要求推翻或废除建筑委员会的决议。
•诉求的款项必须少于RM25万。
🌟分层管理仲裁庭没有权力处理任何有关地契、土权或特许经营的诉求。

谁可向分层管理仲裁庭提出诉求?
•发展商。
•单位买家。
•地主,包括原来的地主。
•管理层。
•管理代理人。
•任何分层管理仲裁庭认为有权益的相关人士。
🌟仲裁庭是不允许聘请律师代表任何一方的。起诉人和答辩人必须在审讯当天自己发言,除非相关诉讼涉及层面复杂或牵扯其它法律问题。
🌟🌟任何代表管理层或共管机构出席分层管理仲裁庭者,必须确保带“授权委托书(authorised letter)”,否则无法以法定地位出庭。

分层管理仲裁庭被授权作出以下的判决:
•诉讼的一方付一笔钱给另一方。
•诉讼的一方必须把另一方所付的钱或任何代价退还。
•支付赔偿金或另一方的任何损失。
•更正、搁置或修改整个或一部分的合同或住屋条例。
•支付以判决金额计算不超过8%年利的利息。
•撤销任何琐碎没有根据的提高。
•任何仲裁庭认为公正合适及同时在其权限内的指令。
•任何仲裁庭认为可以有效执行其指令的任何连带或附属指令。

建议先联络相关管理层或发展商询问解决方案。若未得到任何回应或不满意解决方案,业主才向分层管理仲裁庭投诉。
👉需要准备的资料:
•填写表格(BORANG 1)
http://www.kpkt.gov.my/resources/index/user_1/MENGENAI KPKT/BORANG/tps/BORANG_1.pdf
•填写表格(BORANG BUTIRAN)
http://www.kpkt.gov.my/resources/index/user_1/TPPS/Borang_Butiran_TPS.pdf
•可以附带照片,记录,文件或如何相关资料以作为支持性的证据。

不遵守仲裁庭的判决等同违法!一旦被采取法律行动,初犯者或将被罚款不超过RM25万,或监禁不超过三年,或两者兼施。再犯者,罚金以每日不超过RM5,000计算。

相关法令:

马来西亚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
Strata Management Act 2013
Akta Pengurusan Strata 2013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lTf0L5xl2Cw44mg1z6DstwwJiEBegFYD/view?usp=sharing

2015年分层管理(维护和管理)条例
Strata Management (Maintenance and Management) Regulations 2015
Peraturan Pengurusan Strata (Penyenggaraan dan Pengurusan) 2015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Y2nYxhxuVXxbcCzYIslg2CqHa0BaINtF/view?usp=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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