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必须接受自己总有一天会离开的现实,不管这一天是比预期早还是迟,无论有没有安排和规划,这一天始终会来临,唯独我们无法控制是哪一天,我们也需要认真面对人生必定会面对的生老病死阶段。基于此,未雨绸缪总比事后补救来得明智。
如果很不幸,一个人在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去世了,哪谁会是死者遗产的受益人?
若死者立遗嘱,死者的遗产将会依据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第6条文进行分配:
家庭状况 | 财产归属权 |
只有配偶 (无父母和子女) |
配偶获得100% |
只有子女 (无配偶和父母) |
子女获得100% |
只有父母 (无配偶和子女) |
父母获得100% |
配偶和父母 (无子女) |
配偶:1/2 父母:1/2 |
配偶和子女 (无父母) |
配偶:1/3 子女:2/3 |
子女和父母 (无配偶) |
子女:2/3 父母:1/3 |
配偶,子女和父母:配偶 | 配偶:1/4 子女:1/2 父母:1/4 |
*上述三大至亲如果都从缺,其遗产将列顺序分配: 1)兄弟姐妹 2)祖父母 3)叔叔、姑姑、阿姨及舅舅等(父母的兄弟姐妹) 4)曾祖父母 5)曾祖父母的兄弟姐妹 6)最后若都从缺,则归政府。 |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谁没权力获得财产分配?
●如果你是跟随死者多年的同居男/女朋友,第二家庭的老公或老婆,但双方并没有婚姻注册,你是完全没有权力继承“另一半”的任何遗产。
●如果你的爸爸妈妈是没有婚姻注册的情况下,把你生下,你就是私生子。你是完全没有权力继承你爸爸(死者)的任何遗产。
受益人可以根据以下两个管道申请遗产管理委托书(Letter of Administration,简称 LA):
(1)小遗产分配局(Bahagian Harta Pusaka Kecil / Small Estate Distribution)
●遗产的名单内,至少要有一个是不动产(如:房子, 店屋, 厂房, 土地)
●遗产总值不能超过两百万。
●受益人可以自己、聘请律师处理相关手续。
(2)高等法庭 High Court
●如果遗产总值超过两百万,必须通过高等法庭处理。
●受益人可以自己、聘请律师或者请Amanah Raya 处理相关手续。
*Amanah Raya 征收的费用如下:
5% | for the 1st RM25,000 |
4% | for the next remaining balance up to RM225,000 |
3% | for the next remaining balance up to RM225,000 |
2% | for the next remaining balance up to RM500,000 |
1% | for any remaining balance |
i.) 资产少过 RM600,000
ii.) 没有任何不动产
***对于50,000令吉及以下的动产,AmanahRaya可签发授权指示书,以向合法继承人付款。继承人需要向银行提交指示以接收付款。
相关法令:
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
Distribution Act 1958 [Act 300]
Akta Pembahagian 1958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Un5rlvMus_sGdZH8wRNlxPHKiMqKWshX/view?usp=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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