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5年内300宗未成年少女的强奸案


(槟城1日讯)槟州妇女及家庭发展委员会主席章瑛指出,槟城在过去5年,有多达300宗涉及未成年少女的强奸案件,当中以年龄介于13至15岁的案件占大多数。

她说,根据数据显示,未成年少女遭强奸案例的受害者年龄介于12岁以下共有31宗、年龄介于13至15岁则有216宗,以及年龄介于16岁至17岁53宗。

她是针对伊斯兰党本那牙州议员莫哈末尤斯尼在第14届第3季第1次槟州立法会议上,通过书面提问询及槟州未成年强奸案案例时,作出上述答复。

她表示,根据警方与福利部的数据分析指出,发生未成年强奸案的几个因素包括犯罪者对受害者使用武力;犯罪者对受害人使用欺骗手段;在饮用酒精或服用毒品后;没有接受过性教育;受到社交媒体的影响,以及缺乏父母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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