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保险计划(EIS/SIP)补助金】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遭公司解雇,失去收入来源?失去部分收入来源,收入减少?


马来西亚政府从2018年开始,正式的强制性落实就业保险计划(EIS/SIP),所有的雇主,都必须为员工缴纳这些就业保险计划。

该制度的目的是允许在根据该制度下获保人在失业的情况下申请最多六(6)个月的补助金。

失业福利:

在此制度下,失业人士可以获得的补助包括了: 

1)求职津贴Elaun Mencari Pekerjaan (EMP)
●会员失去唯一收入来源的经济津贴,长达3至6个月津贴。
●津贴付款率:工资的80%,50%,40%,40%,30%,30%。

2)收入减少津贴Elaun Pendapatan Berkurangan (EPB)
●会员失去部分收入来源,如:两份工作当中,失去一份。
●津贴付款率如同(1)求职津贴(EMP)。

3)培训津贴Elaun Latihan (EL)
●为参与培训者提供的经济奖励,以鼓励他们参加培训课程
●每天RM10至RM20(最多6个月)的经济奖励,具体取决于每月的工资计算。

4)培训费用Fi/Yuran Latihan (FL)
●成功申请者会得到参与职业培训的课程机会
●培训费会直接支付给培训课程主办方
●成功申请者可获得津贴最多6个月的培训课程费,费用最高为RM4000

5)提前重聘津贴Elaun Bekerja Semula Awal (EBSA)
●获得批准求职津贴(EMP)的受惠者提早恢复工作,尚未收到的津贴余额25%

6)工作重聘计划Penempatan Pekerjaan & Kaunseling Kerjaya
●帮助找到合适的新工作

可以获得【(1)求职津贴(EMP)】,将依照投保的月份而定:

1)缴纳至少12个月的保费后,一旦失业:

第一个月:可获得工资的80%

第二个月:可获得工资的50%

第三个月:可获得工资的40%

2)缴纳至少16个月的保费后,一旦失业:

第一个月:可获得工资的80%

第二个月:可获得工资的50%

第三个月:可获得工资的40%

第四个月:可获得工资的40%

3)缴纳至少20个月的保费后,一旦失业:

第一个月:可获得工资的80%

第二个月:可获得工资的50%

第三个月:可获得工资的40%

第四个月:可获得工资的40%

第五个月:可获得工资的30%

4)缴纳至少24个月的保费后,一旦失业:

第一个月:可获得工资的80%

第二个月:可获得工资的50%

第三个月:可获得工资的40%

第四个月:可获得工资的40%

第五个月:可获得工资的30%

第六个月:可获得工资的30%


资格要求:

根据2017年就业保险计划法令所涵盖的合格雇员如下:

1)所有马来西亚公民和永久居民的雇员。

2)18至60岁。

3)在私人企业工作。**

4)服务合同的雇用。

** 这个就业保险体系法令不涵盖家政员工如女佣, 自雇人士, 公务员, 地方当局和法定机构的就职人员。

所有就业保险计划的福利申请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在失去工作之日起60天内提出申请

2)要符合“就业保险计划”指定缴纳贡献金资格(CQC),(在失业前的指定期间内至少缴纳了指定月份的贡献金)。

3)符合指定的失业原因类别

符合资格申请(EIS/SIP)失业福利的原因类别如下:

1)一般的裁员/遣散

2)自愿离职计划(VSS)及互惠遣散计划(MSS)

3)自然灾害导致工作场所关闭(不可抵抗因素)

4)公司破产或倒闭

5)建设性解雇(推定解雇)

6)因遭受性骚扰而离职

7)被命令执行不在工作范围内的危险职责后离职

申请方式:

可以网上申请或填好表格交到附近的perkeso柜台,或亲临临近的Perkeso咨询:
•申请网站:https://eis.perkeso.gov.my/eisportal/insured/appl/instruction

申请时所需的文件:
•身份证副本
•终止合约信函
•银行户口资料副本
•最近6个月的工资单

无论如何,雇员犯错遭解雇、自愿辞职、退休、合约满期或双方同意解约,不能向社险机构申请就业保险计划(EIS/SIP)津贴。

如何疑问,可向社会保险机构(Perkeso/Socso)查询:

官方网站:https://www.perkeso.gov.my/

电邮: eis@perkeso.gov.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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