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父强奸亲生女儿,还强迫她接客赚钱!
(大马12日讯)华裔罗厘司机过去3年来多次强奸13岁亲生女儿后,还强迫女儿卖淫,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强逼女儿接待逾20名嫖客,每次性交易收费100令吉。父亲每次将顾客带返住家并逼迫女儿进行性交易,直到她的女亲友昨天报警揭发此事,警方目前还在追查少女父亲的下落。
加影警区主任莫哈末再益助理总监说,警方于昨午3时08分接获受害者的女亲友投报,指受害者从10岁起遭父亲强奸,后来被母亲揭发并警告父亲后,才没有继续作出同样兽行。
莫哈末再益说,自2019年中至今年2月期间,受害者父亲强迫受害者在家卖淫,受害者至今与超过20人进行性交易。
莫哈末再益指出,受害者父亲每次将顾客带返住家并强迫受害者进行性交易,每次收费100令吉,且所有收入皆纳入父亲口袋,受害者分文未得。
受害者近日向女亲友揭发父亲的兽行,亲友获悉此事后报警,警方随后展开逮捕行动,警方目前还在追查受害者父亲的下落。
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376B(乱伦)及第372(利用任何人作卖淫目的)条文,以及儿童法令第43(1)(a)条文展开调查。知情者可联系查案官哈菲扎警长018-390 3410,或03-8911 4222,或到邻近警局提供相关情报。
据悉,13岁的受害者为家中老大,下有3名弟妹,年龄分别7岁、5岁及5个月大的孩子,而其父亲是一名罗里司机。
相关法令:
刑事法典
Penal Code
Kanun Keseksaan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kesJ4pQbJ3FUJjkVTUmdowzeUdlrAFAR/view?usp=sharing
2001年儿童法令
Child Act 2001
Akta Kanak-Kanak 2001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w4v7QzD77otfJef4DELnNGlKRXf2bjdV/view?usp=sharing
时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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