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员工住宿须获认证,雇主违规可被罚5万


(大马5日讯)根据1990年工人宿舍及设施最低标准(2019年修正)法令(446法令),为员工提供住宿的雇主必须获得员工宿舍认证(Perakuan Penginapan),违规者一旦罪成可被罚高达5万令吉。

如果是员工宿舍的供应者(penyedia)没有员工宿舍认证,一旦罪成可以被罚不超过5万令吉,或被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

雇主或供应者向劳工局申请住宿认证,当局将派员检查宿舍是否符合指南。

446法令及其条例详情如下:

●该法令第24E条文规定雇主必须在安置员工在宿舍后的30天内,通知劳工局总监已经按照规定安置员工,违规的雇主一旦罪成可以被罚最高1万令吉。

●雇主可以向员工收取宿舍的租金或相关收费,每名员工的租金或收费最多100令吉,惟须以从薪水扣除的方式征收。

●雇主不能使用不适合的建筑物作为员工宿舍,违规者一旦罪成可被罚最高5万令吉。

●员工宿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男女分开。

2)必须采取任何确保员工的安全和福祉的防范措施。

3)采取符合法令规定的安全防火措施。

4)确保电线系统符合法令规定。

5)确保员工在有需要时获得医药协助。

6)遵守卫生官员的指示及法令规定,雇主须自费采取防范疾病传染的措施,避免员工受传染病感染。

●员工宿舍必须有一名管理人,一个月至少检查两次以及准备检查纪录交给总监,同时须确保员工在患病、身体不适时被带往诊疗所或医院求医,同时需要作纪录及呈交给总监。

●员工呈辞后立刻生效或在接获通知的4个星期正式离职,也可获得4个星期时间来搬离员工宿舍。

●法令没有强制雇主一定要为员工提供住宿。

●雇主或员工宿舍的供应者必须为每名员工提供的住宿设备(不能与他人共用)规定如下:

1)单人床不能小于1.7平方公尺;如果是双层床,两张床褥不能少于0.7公尺的空间。

2)床褥厚度至少4吋,须有枕头和被单。

3)必须提供可上锁橱柜,长度和宽度都不少于0.35公尺、高度0.9公尺,可供员工安全收藏贵重物品及护照,他们也可以随时开橱取得。

*违反上述规定者,一旦罪成可以被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如果不是宿舍的形式,每名员工睡房地板的空间不能少于3.6平方公尺。

如果是宿舍的形式,每名员工睡觉的空间,地板不能不能少于3平方公尺。

*违反上述规定者,一旦罪成可以被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必须提供水电,违反规定者,一旦罪成可以被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员工宿舍的最低要求:

1)不是宿舍形式(dormitory)的员工宿舍

-一个休息空间

-有桌椅的用餐空间

-睡房

-厨房

-浴室和厕所(分开或卫浴合一也可)

-每6名员工共用一间卫浴设备

-休息空间、用餐空间和睡房须有风扇

-休息空间、用餐空间、睡房、厨房、浴室和厕所须有电灯

-一个可晒衣的空间

-一个紧急时刻的救援工具(alat pertolongan)

-垃圾桶

2)宿舍形式(dormitory)的员工宿舍

-一个休息空间

-有桌椅的用餐空间

-睡觉的空间

-厨房的空间

-浴室和厕所(分开或卫浴合一也可)

-每15名员工共用一间卫浴设备

-休息空间、用餐空间和睡觉空间须有风扇

-休息、用餐、睡房和厨房的空间、浴室和厕所须有电灯

-一个可晒衣的空间

-一个紧急时刻的救援工具(alat pertolongan)

-垃圾桶

●申请员工宿舍认证的处理费用:

1)每个员工宿舍

-不超过10名员工:100令吉

-超过10名员工:300令吉

2)每个集中管理的员工宿舍

-不超过500名员工:2000令吉

-超过500名员工:5000令吉

资讯取自:星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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