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通知期常见问题问与答(Q&A):内有辞职通知信(英文版+国文版)样本下载
辞职通知期常见问题问与答(Q&A):
1)一名员工辞职需要多少天通知?
答:
a)员工辞职是根据雇佣合约内注明辞职通知期天数为标准。
b)但若雇佣合约没有注明辞职通知期天数,则将于1955年劳工法令第12条文阐明的辞职通知期(终止契约之通知)做为参考。
2)试用期员工辞职需要多少天通知?
答:
a)如果雇佣合约另有注明“试用期辞职”通知期,则根据相关注明。
b)若该合约没有注明“试用期辞职”通知期,则根据合约内的“一般/普通”辞职通知期。
c)如果合约完全没有注明辞职通知期,则将于1955年劳工法令第12条文阐明的辞职通知期(终止契约之通知)做为参考。
3)试用期员工24小时辞职可以吗?
答:大马并没有24小时辞职通知的法律规定,但在以下状况是合法合理的:
a)雇佣合约另有注明试用期员工辞职只需24小时通知。或
b)劳资双方同意。
4)在什么情况下,无需辞职通知期?
答:在以下状况无需辞职通知期:
a)劳资双方同意。或
b)根据1955年劳工法令第13(1)条文,支付对方一笔等于通知期间所能赚取的工资(代通知金)。或
c)根据1955年劳工法令第13(2)条文,则如果对方故意违反契约中任何条件,另一方可以不用通知终止服务契约,
5)雇主有权力拒绝员工的辞职信吗?
答:辞职信是“通知信”,非“申请信”,因此雇主无权力拒绝。此外,马来西亚联邦宪法6(2)阐明,逼迫他人工作是被禁止的。因此,老板是没有权力拒绝接受雇员要求离职。
6)如何才算有效辞职通知?
答:在辞职通知方式方面,只要雇员有给与雇主文字上 (例如: Whatsapp, SMS, 电邮等等)的预先通知,此辞职通知仍然是有效的。不过,建议雇员以书信的方式,呈交离职信。如果雇员认为雇主是一位会使诈的人,建议雇员,在呈交辞职信的时候,让雇主或者人事部签收你的辞职信副本。
7)辞职通知信如何写?
答:以下连接含有辞职通知信(英文版+国文版+一般辞职原因)样本下载:
国文版: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iKRUSS86Bc2bGRbzIi4avYAwy_lfRebS/view?usp=sharing
英文版: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CicfmAjXLdSKFABcqy7IeInYo1FkogRe/view?usp=sharing
一般辞职原因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TSPRDJzQa2ugiTN5hTeM0G69zzIDiB7V/view?usp=sharing
相关法律条文:
1955年劳工法令第12条文(终止契约之通知)阐明:
(2)雇主雇员两方通知书时期长短必须相同, 和必须依照契约里面所写下的条文来决定. 若无此书面条文, 不可少过:
(a)四星期之通知, 如果从给通知当天算起, 该雇员受雇少过两年者;
(b)六星期之通知,如果从给通知当天算起,该雇员受雇两年但少过五年者;
(c)八星期之通知, 如果从给通知当天算起, 该雇员受雇超过五年者;
不过, 此节不能被视为要阻止任何一方放弃在此章给通知的权力。
无论如何,根据1955年劳工法令第13条文(无通知终止契约)阐明:
(1)雇佣契约任何一方, 可以不用通知或通知已经给了, 不须等到期限届满, 而终止服务契约, 只须赔给对方一笔等于雇员在通知期间, 或通知期剩下的日子, 所能赚取的工资。
(2)雇佣契约任何一方, 可以不用通知终止服务契约, 如果另一方故意违反契约中任何条件。
1955年劳工法令
Employment Act 1955
Akta Kerja 1955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kXuGcZP8J31gUKTLadXuOTrdM5eG8ors/view?usp=sharing
资讯整理:马来西亚diy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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